反映问题
某供应商针对某电力公司2023年某次招标采购项目的评标结果,反映以下问题:根据本项目各投标人开标报价,并按照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价格分计算公式,该供应商认为其价格得分排名第一,应该成为中标人,但根据公示及公告的中标结果,其没有中标。因此该供应商认为该项目的评标过程及结果有问题。
核实情况
经核实,根据上述招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评标过程客观公正。评标委员会按照进入详评的各投标人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正确无误。因此,反映某电力公司2023年某次招标采购项目的评标过程及结果有问题的事项不成立。
评析解读
本案例中,反映人对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相关内容理解不全面。
一是反映人对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得分计算方法理解有偏差。评标时,价格得分的计算一般是以有效报价为基础,有效报价为进入详评的投标人的报价,即若某投标人的投标被否决,则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其他投标人价格得分的计算。因此投标人自行按照公开的开标报价计算的投标人价格得分有可能与评标过程中最终计算的价格得分是不一致的。
二是反映人对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理解有偏差。本案例中的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综合评估法中,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对进入详评的投标人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审得分,综合评审得分由技术评审得分、商务评审得分和价格评审得分三部分加权构成。价格评审得分仅作为综合评审得分的一部分,即使价格评审得分第一,综合评审得分也不一定是第一。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